一种木材刨削装置
【申请公布号:CN108748410A;申请权利人:董道明;发明设计人:董道明;】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包括U型支撑板、
同步带、丝杆二、同步轮、微型吸盘以及顶板,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通过轴承与丝杆二相连接,所述丝杆二上固定有同步轮,所述同步轮设置在同步带内后侧,所述同步带以及同步轮均设置在U型支撑板内部,所述丝杆二上端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上端均匀镶嵌有至少两个微型吸盘,该设计提高了支撑效果,本发明使用方便,便于操作,提高了刨削效率,操作简单,工作量小。
主权项:
1.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包括支撑机构、耳板、丝杆一、支撑架、连接板以及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左上方以及右上方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所述耳板内侧通过轴承与丝杆一相连接,所述丝杆一上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内部左右两壁均通过转轴与连接板相连接,所述连接板上装配有刨刀,所述刨刀设置在支撑机构上侧;所述支撑机构包括U型支撑板、同步带、丝杆二、同步轮、微型吸盘以及顶板,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通过轴承与丝杆二相连接,所述丝杆二上固定有同步轮,所述同步轮设置在同步带内后侧,所述同步带以及同步轮均设置在U型支撑板内部,所述丝杆二上端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上端均匀镶嵌有至少两个微型吸盘,所述U型支撑板左右两侧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
要求:
1.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包括支撑机构、耳板、丝杆一、支撑架、连接板以及刨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机构左上方以及右上方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所述耳板内侧通过轴承与丝杆一相连接,所述丝杆一上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内部左右两壁均通过转轴与连接板相连接,所述连接板上装配有刨刀,所述刨刀设置在支撑机构上侧;
所述支撑机构包括U型支撑板、同步带、丝杆二、同步轮、微型吸盘以及顶板,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通过轴承与丝杆二相连接,所述丝杆二上固定有同步轮,所述同步轮设置在同步带内后侧,所述同步带以及同步轮均设置在U型支撑板内部,所述丝杆二上端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上端均匀镶嵌有至少两个微型吸盘,所述U型支撑板左右两侧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丝杆一通过滚珠螺母副与支撑架相连接,所述丝杆一后端固定有外接动力机构,所述支撑架内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丝杆二通过滚珠螺母副与顶板相连接,所述顶板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相连接,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固定有弧形限位板,且弧形限位板设置在同步带后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上加工有开口槽,且开口槽上安装有刨刀,所述刨刀上安装有L型支撑板,所述L型支撑板前端开设有内螺纹孔一,且内螺纹孔一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一,且锁紧螺栓一装配在连接板前端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架前端面加工有内螺纹孔二,且内螺纹孔二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二,且锁紧螺栓二设置在转轴前端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前后两端均固定有收集槽板。
一种木材刨削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属于木材加工机械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刨削加工是用刨刀对工件作水平相对直线往复运动的切削加工方法,主要用于零件的外形加工。
现有的木材刨削装置在对木材进行刨削时,通常是进行人工手动刨削,操作复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木材刨削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发明使用方便,便于操作,提高了刨削效率,操作简单,工作量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包括支撑机构、耳板、丝杆一、支撑架、连接板以及刨刀,所述支撑机构左上方以及右上方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所述耳板内侧通过轴承与丝杆一相连接,所述丝杆一上安装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内部左右两壁均通过转轴与连接板相连接,所述连接板上装配有刨刀,所述刨刀设置在支撑机构上侧,所述支撑机构包括U型支撑板、同步带、丝杆二、同步轮、微型吸盘以及顶板,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通过轴承与丝杆二相连接,所述丝杆二上固定有同步轮,所述同步轮设置在同步带内后侧,所述同步带以及同步轮均设置在U型支撑板内部,所述丝杆二上端连接有顶板,所述顶板上端均匀镶嵌有至少两个微型吸盘,所述U型支撑板左右两侧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
进一步地,所述丝杆一通过滚珠螺母副与支撑架相连接,所述丝杆一后端固定有外接动力机构,所述支撑架内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丝杆二通过滚珠螺母副与顶板相连接,所述顶板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相连接,所述U型支撑板内下端固定有弧形限位板,且弧形限位板设置在同步带后侧。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板上加工有开口槽,且开口槽上安装有刨刀,所述刨刀上安装有L型支撑板,所述L型支撑板前端开设有内螺纹孔一,且内螺纹孔一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一,且锁紧螺栓一装配在连接板前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前端面加工有内螺纹孔二,且内螺纹孔二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二,且锁紧螺栓二设置在转轴前端面。
进一步地,所述顶板前后两端均固定有收集槽板。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的一种木材刨削装置,本发明通过添加U型支撑板、
同步带、丝杆二、同步轮、微型吸盘以及顶板,该设计实现了对木材进行吸附固定,同时也便于对木材进行升降支撑,从而提高了刨削效果,降低了人员的工作量,解决了现有的木材刨削装置在对木材进行刨削时,通常是进行人工手动刨削,操作复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的问题。
因添加滚珠螺母副,该设计实现了将转动运行变为直线运行,因添加外接动力机构,该设计便于刨刀的移动,因添加滑轨,该设计提高了移动效果,因添加弧形限位板,该设计便于同步带从同步轮上脱落,因添加开口槽、L型支撑板、内螺纹孔一以及锁紧螺栓一,该设计便于刨刀的移动以及对刨刀进行固定,因添加收集槽板,该设计便于对废屑进行收集,本发明使用方便,便于操作,提高了刨削效率,操作简单,工作量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木材刨削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木材刨削装置中支撑机构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机构、2-耳板、3-丝杆一、4-支撑架、5-连接板、6-刨刀、11-U型支撑板、12-同步带、13-丝杆二、14-同步轮、15-微型吸盘、16-顶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木材刨削装置,包括支撑机构1、耳板2、丝杆一3、支撑架4、连接板5以及刨刀6,支撑机构1左上方以及右上方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2,耳板2内侧通过轴承与丝杆一3相连接,丝杆一3上安装有支撑架4,支撑架4内部左右两壁均通过转轴与连接板5相连接,连接板5上装配有刨刀6,刨刀6设置在支撑机构1上侧。
支撑机构1包括U型支撑板11、同步带12、丝杆二13、同步轮14、微型吸盘15以及顶板16,U型支撑板11内下端通过轴承与丝杆二13相连接,丝杆二13上固定有同步轮14,同步轮14设置在同步带12内后侧,同步带12以及同步轮14均设置在U型支撑板11内部,丝杆二13上端连接有顶板16,顶板16上端均匀镶嵌有至少两个微型吸盘15,U型支撑板11左右两侧均对称固定有两个耳板2,该设计提高了支撑效果。
丝杆一3通过滚珠螺母副与支撑架4相连接,丝杆一3后端固定有外接动力机构,支撑架4内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11相连接,丝杆二13通过滚珠螺母副与顶板16相连接,顶板16左右两侧均通过滑轨与U型支撑板11相连接,U型支撑板11内下端固定有弧形限位板,且弧形限位板设置在同步带12后侧,连接板5上加工有开口槽,且开口槽上安装有刨刀6,刨刀6上安装有L型支撑板,L型支撑板前端开设有内螺纹孔一,且内螺纹孔一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一,且锁紧螺栓一装配在连接板5前端面,支撑架4前端面加工有内螺纹孔二,且内螺纹孔二内部安装有锁紧螺栓二,且锁紧螺栓二设置在转轴前端面,顶板16前后两端均固定有收集槽板。
具体实施方式:在实际使用时,使用人员将木材放置在顶板16上端面,并通过微型吸盘15对木材进行吸附固定,然后使用人员握住连接板5顺时针转动,进而带动刨刀6转动,在刨刀6转动到满足刨削操作角度时,使用人员通过转动锁紧螺栓二,从而对转轴进行固定,进而对连接板5进行固定,然后使用人员握住L型支撑板并进行左右移动,进而带动刨刀6沿着开口槽进行移动,在刨刀6移动到需要刨削位置时,停止移动L型支撑板,并转动锁紧螺栓一,从而对L型支撑板进行固定,然后使用人员握住同步带12并进行转动,同步带12转动带动同步轮14转动,进而带动丝杆二13转动,因为丝杆二13通过滚珠螺母副与顶板16相连接,所以丝杆二13转动带动顶板16向上移动,进而带动木材向上移动,在木材上侧面与刨刀6下侧面相接触时,停止拉动同步带12,并启动外接动力机构,外接动力机构工作带动丝杆一3转动,从而带动支撑架4沿着滑轨进行前后移动,进而带动连接板5以及刨刀6前后移动,从而实现对木材进行刨削,该设计提高了刨削效果,操作简单,工作量小。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